不能忍,這是我見過最奇葩的公司規定!
發布時間:2023-08-04 來源: 網絡 瀏覽量:547
在職場上,明確新單位的各項紀律規定與了解工資收入同等重要。
如今,很多單位都會根據自身情況制定“個性化規定”:
工作時間上廁所不得超過15分鐘;
員工著裝下身要過膝,上身不漏肩,涼鞋不露趾……
有些規定,可能吐個槽,忍一忍也就過去了。
但是,詩邁醫藥咨詢為大家整理了以下這些職場規定,不只是“奇葩”,更有可能涉嫌違法!各位一定要留心。
01
“請假三天,當月績效獎金一次性扣完?!?br>
案例
彭先生所在的單位有一項規定一直令他很無語
——“請假超過3天,當月績效獎金一次性扣完?!?br>
“有時實在生病需要休息。但請個3天假,一個月一大半收入都沒有了?!?br>
彭先生感覺這樣實在太虧。
法條溯源
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第3條規定:
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帶薪年休假。
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。
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。
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第5條規定:
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,經職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。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,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。
02
“上班必須提前半個小時,否則視為遲到雙休日無條件加班?!?br>
案例
王女士在一家金融機構工作,領導經常會要求他們提前到崗,否則算作遲到。
“周一到周五的工作任務已經非常飽和了,但領導總喜歡把一些培訓和開會的工作放在周末,也不會再另行安排調休?!边@讓王女士感覺“自己的時間全都貢獻給了單位”。
法條溯源:
《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》第3條規定,
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、每周工作40小時。
勞動者如在休息日提供了勞動,根據《勞動法》第44條的規定,
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200%的報酬。
03
“女員工工作三年內不準生孩子”
案例
“你們女生三年內不要生孩子,一堆孕婦煩死了?!?br>
高女士在上海一家廣告公司工作。入職后第一次開會,老板就對他們直截了當地這么說。
據高女士介紹,雖然單位并不會因為女性員工懷孕就將其開除,但是要想繼續在這個崗位上做下去,即使懷孕,分內的事也一點不能減少。
甚至有女員工剛生完孩子,在醫院里還要處理分內的工作。
法條溯源:
《婦女權益保障法》第23條第二款規定,
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,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(聘用)合同或者服務協議,勞動(聘用)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、生育的內容。
《就業促進法》第27條第三款規定,
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,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、生育的內容。
即使勞動合同中有類似約定,亦屬無效,女職工結婚生子不違反勞動合同約定。
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》第17條規定:公民有生育的權利。
《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》第47條規定:
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,也有不生育的自由。
強制朋友圈轉發工作內容,非工作時間依然要“心系職責”......這些行為看似是要弘揚盡職盡責的崗位精神,實則是在干涉個人自由,侵犯私人空間的行為,有些“過度”了。朋友圈本是私人空間,公司領導層并沒有權利要求員工必須讓其和工作掛鉤,即使需要掛鉤,也應征得員工同意。理所當然認為朋友圈是公司資源,規定必須作為工作所用,這是無理傲慢的霸王條款。
遇到職場奇葩規定,員工只能“聽之任之”嗎?企業的“個性化規定”可以由著企業的性子來嗎?業內專家普遍認為,企業制定規定是否合法。
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謝增毅表示:
首先,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,既不得違反勞動法律的規定,也不得違反其他法律的規定。